02.保險的功能?

補償損失,提供經濟保障
個人、家庭或企業因發生意外事故,而蒙受損失時,可以從保險迅速獲得填補,不至
於經濟生活陷入困境或事業經營面臨危機。
減少焦慮,積極發展事業:
透過保險,被保險人可以小額且確定的保險費支出,換取不確定且可能是巨額的損
失,對損失的焦慮可以減少,使個人或事業負責人更積極於其工作或事業發展。
誘導損失預防,減少損失:
保險人為降低其賠款成本,常利用費率優惠,誘導被保險人從事損失預防工作,除可
直接減少保險賠款,尚可間接降低因意外事故所衍生的從屬損失及社會成本。
提供借貸保障,提高信用:
銀行及金融體系對資金需求者提供貸款時,為確保其債權,一般均會要求借款人對所
提供的擔保品,諸如房屋、機器、設備、貨物等,投保適當保險,作為借貸保障。
累積巨額資金,增加融資:
透過保險費的收取,保險可以累積巨額資金,一部分可以增加借貸資金的來源,用以
穩定貨幣市場;一部分可以參與國家經濟的建設,促進國家經濟發展。